總務處 / 張貼者 總務主任 張貼至 2026-06-30止
張貼日期: 2025-12-22 08:41:49 點閱:16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9月22日府教國字第1140381041號函核定本校博學樓東側廁所整建計畫辦理。
二、因應本校廁所整建計畫規劃設計階段「性別友善廁所」理念決議如下:
(一)博學樓東側廁所四樓設計為性別友善廁所,一至三樓保留為男女分廁之設計方式。
(二)性別友善廁所依據規劃設計檢核表(規範)中之各項目內容執行,詳如附件。
如對於博學樓廁所整建有相關建議,請洽總務處事務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