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03 15:54:12 點閱:244
主旨: 轉知臺中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申請書、
申請學生清冊及優秀獎學金Q&A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27日中市教學字第1150008482號函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
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間: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及導師證明,逐級核章後送請學校初審。
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核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老師信箱
(goodharumi@st.tc.edu.tw)彙辦。
(三)申請學生資格符合本要點第2點第1款者,臺中市公立高中 請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詢,
由學校統一造冊校內申請學生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 毋須再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其餘學校仍請檢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