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作業補充說明」,
自116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比序積分項目仍依現行規定,競賽採計項目請依前函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5年10月12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48845號函辦理。
二、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新增語言認證及寫作測驗,並調整積分分數,其適用對象為自118學年度起參加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者
(即115學年度入學之國民中學學生及非應屆畢業生)。非前開適用對象者,為避免混淆,請貴校於辦理相關宣導時確實區分適用對象,
並預作規劃準備。
三、檢附「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作業補充說明」及「雲林區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