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及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含申請表)各1份,詳如說明。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837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依照本要點規定,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依限9/24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學業優秀獎學金:第1學期請於115年9月24日前、第2學期請於116年3月5日前,於期限內向輔導室提出申請。
-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各校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時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後向輔導室提出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6年3月5日前提交(如有競賽成績於116年3月12日至116年4月12前公告,請再另行送件辦理)。
- 本獎學金需經校內初審後,再由學校統一送出申請,經縣府教育處複審後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逾期申請或個別送件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申請資料不齊全、學校申請合格名冊或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
- 錄取名單將另行公告,申請本獎學金各項表件無論錄取否,均不退還。
- 有關本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長億 高中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 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林小姐,(04) 22704022分機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