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9 14:50:24 點閱:32
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學年度國中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
1、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
2、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且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
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工讀助學金。
3、限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
4、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40小時,並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及內容彙整記錄。
二、申請文件:
(一) 本會工讀助學申請書
(二) 學生證正背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三) 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四)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文件。
(五) 成績單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