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四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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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07 17: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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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0日臺教學(六)字第1142805653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持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優良教案甄選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
| (一) |
甄選對象: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每位教師限參與1件教案。 |
| (二) |
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及「臺灣全民安全指引」之相關內容。 |
| 四、 |
收件方式: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郵寄至本 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李老師彙辦,各校薦報之教案資料,本府將擇優薦報教案至多4件,並函報教育部進行後續評選事宜。 |
| 五、 |
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評選出優良教案。 |
| 六、 |
評選結果公告:115年10月底以前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 教育司網站之電子布告欄公告。 |
| (一) |
獎項:預計入選22名(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
| (1) |
頒贈入選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一幀,並由教育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 |
| (2) |
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撰稿費1,600元/每千字、圖片(照片)2,000元/每張)。 |
| (3) |
推薦參加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及「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個人組予以加分。 |
| (4) |
優先錄取參加教育部辦理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如:金門或澎湖戰史遺蹟參訪、國軍營軍參訪(空軍基地、軍艦參訪、戰爭體驗館)等。 |
| 2、 |
縣市政府:投稿及獲選件數以及優良教案創作教師於校內外分享與推廣情形納入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動員業務「精神動員項目」、國防部「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及「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團體組考評參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