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05 15:57:22 點閱:11
主旨: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校內申請截止時間為114/09/20(一)放學前。
說明:
一、申請條件
(一)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本助學金。
(二) 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五十萬元以下者。
(三) 前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請務必使用114學年度新表格並雙面列印,承辦人須簽名或核章)。
(二)檢附父母(同性配偶、父母再婚需提供繼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三)特殊狀況申請表(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
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四)全校申請人名冊一份: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網站-申請文件管理-列印鍵下拉)。
(五)學生簽單:一人一張,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列印前,需完成學生申請資料輸入系統,再由申請文件管理
-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三、本助學金僅申請一次,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通過後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
(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