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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校內申請至3/10中午前)

類別:獎學金申請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2-11 16:55:05 點閱: 540 (84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申請條件:

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另要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附註: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者,由學校統一造冊;其他家境清寒者或家庭遭遇變故者,需附導師證明。

※校內收件截止日:114/3/10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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