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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前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1-26 11:41:07 點閱: 585 (57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常見問題 Q&A

Q1 使用中車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之領牌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嗎?

  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該自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113年11月29日)完成登 記、領用、懸掛牌照。
  2. 逾期未領用者,最重處罰新臺幣3,600元整

Q2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有年齡限制?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

  1. 記得戴安全帽。
  2. 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3. 不得載人或超速(25㎞/hr)。
  4. 騎乘者須年滿14歲
  5. 不可酒駕。
  6. 不得騎乘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

Q3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罰則?

  1. 需投保強制險,未投保者將處750元至1500元罰鍰。
  2. 年滿14歲才可駕駛,違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3.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違者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
  4. 禁止載人,違者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5. 禁止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違者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
  6. 需配戴安全帽行駛,違者處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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