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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賴樹旺夫婦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類別:獎學金申請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9-23 15:27:43 點閱: 1298 (31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申請資格:

1.家庭清寒且未受領其他獎學金者。

2.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3.本次得獎有值得獎勵之事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上學年成績單

3.家庭清寒證明

4.受獎學生值得獎勵之事蹟。

※本獎助學金各校僅提供6位。(故依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及成績擇優錄取。)

校內收件截止日:113/10/01中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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