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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期初校務會議通過《彰化縣立彰泰國民中學學生試場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於本學期公告實施,請學生及家長留意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3-13 17:06:26 點閱: 350 (226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貴家長您好:

本校為維持考場秩序及考試公平性,使違規處分原則一致,同時建立學生自我負責及嚴謹的態度,以利孩子適應未來教育會考或其他大型考試的規定,因此,本學期擬定《彰化縣立彰泰國民中學學生試場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並於115年2月24日校務會議通過於本學期起實施。

請您與孩子一同詳細閱讀本辦法的所有規定,尤其是第二類:違規行為,考試期間,若做出本辦法中明列的違規行為,將會進行扣分,影響孩子該科的考試成績,這部分請家長務必再三提醒孩子:

1. 電腦讀卡科目請使用 2B 鉛筆畫記者,並清楚書寫卡片上之班級、座號、姓名等個人基本資料。

2. 寫作測驗或手寫答案卷請依規定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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