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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2-05 09:10:27 點閱: 251 (193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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