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總召學校114年8月20日新北新高教字第1149647486號函辦理。
二、本案攸關學生升學權益,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家長知悉,俾利學生及早因應。
三、檢附「教育部函復115學年度北區高中音樂班聯招國樂組廢考『音階』一案」,如附件。
有關教育部函復「115學年度北區高中音樂班聯招國樂組廢考『音階』一案」,公告所屬教師、學生及家長週知。。
張貼日期: 2025-09-02 08:25:11 點閱: 499 (15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