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13 16:44:23 點閱:43
主旨:有關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辦理。
二、請有意提出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之學校,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前,檢附申請表、得獎證明(獎狀或團體名單)、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附比賽辦法∕規則)等相關資料。
三、本案受理申請113學年度(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之獲獎獎項。
四、檢附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及申請表。
五、請申請學生將資料備齊,繳交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